
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《关于做好2025年度初级、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〔2025〕28号)要求,现就我省实施2025年度初级、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初级、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。请报考者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,如实承诺报考。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属地管理的有关规定,报考者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。
二、考试及考场设置
(一)考试设置
初级、中级经济考试均设工商管理、农业经济、财政税收、金融、保险、运输经济、人力资源管理、旅游经济、建筑与房地产经济、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。每个专业均设公共科目《经济基础知识》和专业科目《专业知识和实务》,题型均为客观题。
初级、中级经济考试分2天,上、下午共4个批次实施。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批次划分和考试时间,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。
批次 | 考试时间 | 科目 | |
1 | 11月1日 | 08:30-10:00 | 《经济基础知识》 |
10:40-12:10 | 《专业知识和实务》 | ||
2 | 11月1日 | 14:00-15:30 | 《经济基础知识》 |
16:10-17:40 | 《专业知识和实务》 | ||
3 | 11月2日 | 08:30-10:00 | 《经济基础知识》 |
10:40-12:10 | 《专业知识和实务》 | ||
4 | 11月2日 | 14:00-15:30 | 《经济基础知识》 |
16:10-17:40 | 《专业知识和实务》 | ||
